distorted_face2.jpg 1975年的夜裡,澳洲心理學家Donald M. Thomson走進電視直播間錄製一期有關於目擊證言心理學的談話節目。當他正在談論人們如何能夠最佳正確回憶出犯罪者面容的時候,他根本不知道此時此刻正有人根據他的面容指控他為強奸犯。

電視節目播出的第二天,Thomson被帶到當地警察局。他得知昨晚有一個女人在她的公寓中被強奸並失去意識,而她指控Thomson就是襲擊者。

Thomson異常震驚,不過他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據,因為在案發當時他還正在電視台做節目,當然這些也都向這位警察助理一一展示了。

似乎可以這樣理解,受害者在案發之前正在看Thomson的電視節目,所以她把Thomson的臉和犯罪者的臉搞混了。這屬於一個心理學家所說的關於鑑別罪犯面容的記憶提取失敗的課題──而那時他正在公眾面前來解釋這個問題──這的確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Donald Thompson可以無罪釋放了,但是很多這樣被錯誤指認的人就並非如此幸運了。愛荷華州州立大學的Gary Wells和他的同事們已經鑑定出有40樁形形色色的透過目擊證人証詞而立案的判決都是誤判(Wells et al., 1998)。這些案件中的大多數人都被判有罪而鋃鐺入獄,一些甚至被判處死刑。

儘管Donald Thomson的痛苦經歷是對於Daniel L. Schacter’s所談到七宗罪中第四宗罪的完美例證。但是與前三宗罪僅僅是記不起來所不同的是,這是第一宗錯誤的虛構記憶的罪行。一旦記憶開始”錯誤歸因”那些原本真實的記憶內容就會隨著時間、空間和環境的變化而開始扭曲了。

“或許,很多人都懷疑過有些事情跟自己過去的經歷有關,他們可能看到過,可能聽到過,做過,不過也有可能他們只是做夢夢到過或是僅僅想像過而已” ──William James

h3. 日常錯誤歸因

儘管錯誤歸因能夠導致極端惡劣的後果,不過在日常的生活中它的影響卻並非那麼強烈。像記憶的其他幾宗罪一樣,錯誤歸因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也是一個日常極易遇到的現象。下面列舉一些經過實驗室驗証的實例︰

忘了到底是哪兒說的。 人們經常性的認為他們曾經在報紙上看過這則消息,而事實上卻是朋友告訴他們的或者是在廣告上看到的。在一個研究中,那些擁有正常記憶能力的被試經常將主試提供給TA的瑣碎訊息認為是從報紙上看來的。

張冠李戴。 就正如Donanld Thomson所遭遇的一樣,實驗研究證明記憶的確可以相互參雜在一起,所以像面部容貌和環境這樣的訊息就經常被我們合併。

錯把幻想當現實。 在1998年Goff和Roediger曾經做過一個精巧設計的實驗,該實驗證明我們的記憶是多么輕易的將幻想變成了現實的。被試被要求去想像表現一個動作,或者被要求真實表現它,比如折斷牙簽之類的。一段時間過後他們再次進行類似的練習。在這之後他們要接受一個測試來回答對於某一個動作在第一階段是真的做了還是僅僅只是想像做了。那些在第二階段練習中進行想像次數較多的被試更傾向於認為自己在第一階段真正做了這個動作。

h3. 無意識剽竊

到此為止我們談到了人們是多么容易將他們記憶中的事件、面容和來源混來混去的。在這幾種情況中人們都想去提取真實的記憶但是卻總把他們搞錯。 Schacter(1999)指出其他的一些錯誤歸因的常見類型︰我們時常認為一個想法或者一段記憶是發生在自己身上,而事實上那個想法卻是別人的。

無意識剽竊已經在很多研究中得到驗証。在一個簡單的早期研究中,被試被要求根據特殊的事物類別進行舉例,比如羽族。研究發現下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人們大約有4%的時間是在互相抄襲對方的舉例的(Brown&Murphy,1989)在後續研究中在更為自然的實驗條件下,實驗者在使用不同的任務時發現更高的無意識剽竊的機率──有的時候高達27%。

這個機率已經非常之高了,也足以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我們可以在人類文化的不同領域看到如此之多的無意識的重複現象。音樂家、作家和各門類的藝術家都不得不極力去避免無意識的互相抄襲。

如果一首無意抄襲而成的歌成為了熱門歌曲,那麼它就能輕易的幫助律師們賺來大筆大筆的銀子。George Harrison就因為(無意識)抄襲了Chiffons的熱門歌曲He’s So Fine而被起訴,這個案子從1971年一直到答道90年代﹗

h3. 全部都是虛構

無論是我們把一些細節弄混甚至是弄不清記憶來源,這些記憶也是有現實作為基礎的,但是有些時候記憶就完全是虛構的了。在60年代到70年代之間,心理學家們就在實驗中發現一種有效減少這種虛構記憶的方法。

一個由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的James Deese所做的經典研究中,給被試一系列語義相關詞彙,比如︰red,green,brown,blue。之後要求他們嘗試進行回憶,這時他們經常回憶出一些並未出現下詞單上的單字,比如purple或 black。

後續實驗透過一些更為複雜的實驗程式以解決了前期實驗的不足並驗証了這個結論。不過仍然沒能解決一個問題那就是以字詞為基礎進行的實驗任務是否就真的能證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這樣呢?我們是否真的有這種虛構記憶的傾向呢?

關於混合記憶的新證據表明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們就是如此。Brown和Marsh(2008)的研究發現我們能夠僅僅透過向被試出示一些照片就能引起他們曾經去過這個地方的錯誤信念。

h3. 記憶與自我

這些有關於錯誤歸因的研究或許只是存在主義式的煩擾。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十分有效的累積著我們的經驗和我們的記憶。我們不清楚我們究竟是誰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都有些什麼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

發現多么輕易的使記憶混亂、扭曲甚至是完全將虛構當作現實就如同發現那些我們本身在某種程度上虛假和偽善的一部分一樣。正如在本文的開篇所引證心理學家William James的觀點所說,記憶來源於現實和我們的夢境。

拋開存在主義危機不談我們言歸正傳回到其實用性上,Daniel Schacter認為錯誤歸因或許事實上對我們還是非常有幫助的。摘錄、概括和總結我們經驗的能力使我們能夠把在一個領域中所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另一個領域中去。並且大部分時間我們並不需要知道一段體驗的精確細節︰我們可能不記得一場比賽的精確比分但是我們卻知道我們的球隊贏得了比賽。我們知道事件的要點。同樣,當我們需要知道細節的時候,我們會想法設法的小心對記憶進行編碼,所以我們也不會產生錯誤歸因。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些情況下錯誤歸因確實會帶來令人恐懼的後果──就像那些被目擊證人錯誤指認的“罪犯”一樣。不信就去問問 Donald Thomso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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