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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常只覺得認為,你越了解一個人就會越喜歡他,可事實卻是我們對一個人了解越多越不喜歡他。

薩特說︰“他人即地獄。”

納蘭性德︰“人生若只如初見”

喬治.簡.納森︰“為了讓別人看起來有趣我只有喝醉”

班傑明法蘭克林︰“魚放三天發臭,客住三天討嫌”

不管別人有時討嫌的程度有多高,我們總能永不疲倦的對建立新的人際關係保持樂觀,你不覺得這很奇怪嗎?事實上,人們似乎時刻準備著去喜歡別人。所謂的“簡單曝光效應”──一項強有力的社會心理學研究發現︰只要簡單的增加一個人在我們面前出現的次數頻率就會讓我們更喜歡他。

如果“簡單曝光效應”在社會關係的發展過程中持續作用,我們應該會是越熟悉一個人越喜歡他。Moreland and Beach (1992)的一項研究證實了“簡單曝光效應”。他們讓4個外貌相當的實驗助手假裝大學生到一個大班級裡聽課,這4個人都不跟別的學生打交道,只是去聽課的次數不同。結課的時候,學生最喜歡4人中來的最多的那個女生,儘管他們從沒跟她交談過。

如果“簡單曝光效應”成立,熟悉感應該會導致喜歡。哈佛商學院的Michael I. Norton和他的同事最近(2007)的一項研究表明,這只是大多數人直覺的認識。研究者先調查了一個約會網站的成員,問及他們喜歡那些了解淺的人 還是更喜歡了解深的人,結果81%的人報告說他們更喜歡了解深的人。在第二部分對大學生的調查中則顯示88%的學生更喜歡了解深的人。

我們已經知道人們的期望,讓我們再來看看他們的實際行動。Norton研究的第三部分是給被試看一個羅列他人特點的單子,並詢問他們是否喜歡那個人。實際上,那些都是非常普遍的特點,區別在於給被試看的單子上列出特點的數量(4、6、8、10個不等)。結果跟我們的預期不同,人們對一個人的訊息了解越多就越不喜歡他。研究者給出一個可能的解釋︰你了解的訊息越多就越容易找出一個你不喜歡的特點。Norton又在約會網站進行了第四部分研究,他們要求被試描述自己的特點列出一個單子(可想而知,大多數人會選擇相對積極的特性),把單子上的特徵順序打亂並控制數量,然後讓網站上的其他被試給這些單子上的人投票。儘管單子上列出的大多是積極特徵,人們仍傾向於更喜歡特徵單子短一些的人。

這回研究者對我們喜愛他人的共性效應更為關注。以往的研究顯示我們更喜歡和我們相似的人,一旦我們看到差異,印象就開始走下坡路了,即使我們可能喜歡或無所謂的一些中性特徵,也開始被鄙棄。因此相似性的缺乏會使我們越了解越不喜歡他人。也就是說,我們越了解一個人,越容易發現差異,因此就越不喜歡他。或者我們在和他人交往的初期發現差異(因而令人不喜歡)的特徵的話,就更容易對他的其他特徵也產生消極的感受。

在現實生活中,研究者詢問了約會網站的網友一些關於他們線上上交流或即將見面的網友的問題。我們對見過面的網友肯定比之前要更了解。絕大多數人見過網友之後再約會的可能性都下降了。平均來看的,他們對網友的了解從見面前的5/10提升到6/10,而喜歡程度則從7/10降到了5/10,認同度從6 /10降到5/10。當然這不說明所有人的情況,有些人就會在見面後更喜歡,但是大多數人在了解更多之後明顯有更多不認同,喜歡的程度也降低了。

永恆的希望

看到這樣的研究結果,你會覺得我們儘管經歷失望還要費勁嘗試去結交朋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奇跡。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總是抱著很不現實的樂觀期望去喜歡他人。這也說明了為什麼絕大多數人期望更多了解一個人能讓我們更喜歡他。

這些研究表明,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對他人知道的越少就越傾向於喜歡她。模糊的訊息會使我們想像別人和我們有共同的世界觀、性格特徵或相似的幽默感。不幸的是,一旦我們開始了解他們,我們很可能會發現他們是多么的不同於自己,於是開始不喜歡他們。

一般來說,薩特是正確的︰他人的確是地獄。當然,我們偶爾會遇到和我們相似的人,他們會成為我們的親密朋友,甚至成為伴侶。在我們和一個新人見面的時候,總會記起這幾次成功的經歷而忽略大多數令我們失望的經歷。其實,我們還可以這樣說,大多數其他人是地獄。當然,總還是有那麼幾個我們所珍視的人,過了三天也不“發臭”的那幾個。這幾個絕對是珍貴的例外,所以,一定要緊緊抱住別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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